关于2013-2014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9-25  浏览次数:

 
全体本科同学:
现启动我校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认定细则请详阅《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一、认定范围: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认定流程:
1、新申请认定的学生(包括老生和新生)请于109日(周三)前向各班班主任老师提交: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如没有此表可用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有效证明原件代替)和《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汇总学生的《申请表》(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于1011日(周五)下午3点前报送学院分党委(京师大厦9410)。
3、已经申请过认定的学生:已认定过的老生再次申请认定的,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提交《申请表》;如家庭经济状况有显著变化要重新认定困难等级的,须出示新的《调查表》,并提交《申请表》;如家庭经济好转的学生,应该取消上年的认定,做不通过处理。
4、网上填报:除以上纸质材料报送外,请新申请认定的学生在1011日前登陆“学生管理系统”,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以上具体步骤详见《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系统使用指南》。
      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两者全部通过后,认为认定成功。
 
学生的《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或相关证明原件由学生本人保管,复印件请院系备案,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备注说明:
本学年被认定的学生,才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助学金等助困资助项目。

  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doc
  认定系统使用指南.doc
  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本科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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