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党员:
2013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工作,请同学们按相关要求,认真完成转出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要求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毕业离校前按时转出;
转出前,毕业生党员应事先与组织关系接收方联系,确认能够在有效期内接收,并咨询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京内或 京外)。
毕业生党员需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转入地办理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介绍信过期、信息错误等,学校将不予重新开具介绍信。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
(一)6月5-7日,毕业生党员登陆党委组织部网站进入组织工作信息系统或直接登陆网站http://zzgz.bnu.edu.cn,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
留校工作或在本校继续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在系统中填写“学生转教师关系迁移”或“校内党组织关系迁移”。留校工作或在本校继续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开学后用新的学工号及密码登陆组工系统完善信息。
其他党员填写“学生党组织关系转出”。
(二)6月8-9日,学院分党委初步审核毕业生党员在系统中填写的组织关系转出信息。
(三)6月10-13日,党委组织部审批转出信息。
(四)6月14日,学校打印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五)9月10日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成功后,将回执用传真或邮寄方式交回。
传真号:01058802354
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分党委(介绍信回执),100875
有疑问请咨询分党委:王老师 58802170
2013年6月4日
组织工作信息系统填写说明:
1. 转入单位请填写实际工作或者学习的单位,如北京大学。
2. 京内/京外:大致的原则是北京市内的单位、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是京内,其他的都是京外,含国家机关、中科院、社科院、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
3. 有效期天数:京内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一般为30天,京外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一般为60天。请大家在有效期内及时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若过期,将无法正常转接。
4. 抬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必须是区县一级以上党委,区分京内京外。
京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其介绍信抬头应开某某单位的党委。例如:去 北京外企人力服务公司党委,抬头为 “北京外企人力服务公司党委”。
2) 到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如果单位没有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挂靠的党组织;若单位没有挂靠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办公地点所在地街道党工委。
3) 在北京市高校学习或工作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XX大学党委组织部”。例如:去中国人民大学,抬头为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组织部”。
4) 到中学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抬头通常为中学所在的区委组织部。如果中学隶属于某个高校,组织关系一般转往高校党委。例如:去北京市景山学校工作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中共东城区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5) 留校学习或工作的党员,抬头填写所去单位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京外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出国留学人员将组织关系转往“出国留学人员党务工作办公室”。
2) 到外省市(非直辖市)、县政府及下属的地方政府,国有、事业、合资、民营等各类单位就业的,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所属的区县级及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
3) 到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或其下属的部门工作的,组织关系转往“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 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工作的,组织关系转往“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5) 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或其下属的单位、高校工作学习的,组织关系转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处”。例如去湖南大学,抬头为 “湖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
6) 到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的,可相应转到单位党组织。例如: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抬头为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
7) 到军队、民航、铁路、新疆建设兵团等部门工作,可相应转到以下党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铁路(民航)系统的各铁路局(民航局)党委组织部。
8)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要将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的,可直接将组织关系转往户籍所在地所属的区县一级党委,然后再由区县一级党委转至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