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阳光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0-22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阳光奖学金由李娜女士和朱松先生出资设立,旨在奖励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的大学生,让优秀的学生更加积极,更加阳光,学业优秀,成为社会栋梁,报效祖国。

 

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不含2016级);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获得专业奖学金。

 

二、名额和金额

 

每年奖励5名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人民币。

 

三、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下载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阳光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成绩单(复印件)、社会实践情况等证明材料,请于102617:00之前将电子版发到bs_jzxj@126.com,纸质版交到经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京师大厦9410室),学院将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人进行评选;

2、公示评选结果名单,无异议后将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统一审核;

3、如查有不实或有违纪现象,学校有权取消所获奖项并追回其所享受的奖学金;

4、最终解释权归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
2016年10月22日


  北京师范大学阳光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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