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阳光奖学金”由李娜女士和朱松先生出资设立,旨在奖励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的大学生,让优秀的学生更加积极,更加“阳光”,学业优秀,成为社会栋梁,报效祖国。
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不含2016级);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获得专业奖学金。
二、名额和金额
每年奖励5名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人民币。
三、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下载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阳光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成绩单(复印件)、社会实践情况等证明材料,请于10月26日17:00之前将电子版发到bs_jzxj@126.com,纸质版交到经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京师大厦9410室),学院将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人进行评选;
2、公示评选结果名单,无异议后将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统一审核;
3、如查有不实或有违纪现象,学校有权取消所获奖项并追回其所享受的奖学金;
4、最终解释权归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
201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