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及各专业2016年春季学期学生成绩开展了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的评选,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0月13日 — 10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提出,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以便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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