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开展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评选的项目
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参选范围为13-15级本科生,申请学生的专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前10%,其他相关规定及办法请参照学生手册。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以上学年成绩为准,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评选。参评学生基数已分类计算。
三、院系评选程序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选中院系要组织差额面试,面试组成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不得少于7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4人,学生代表不少于2人,教师代表应含院系党政领导),并创造条件让学生观摩学习,既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也加大师生的监督力度。
2、按上级要求,学校要对各院系评审工作进行检查,院系面试时间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中“学习情况”中总人数的范围由院系自行统一规定;成绩排名必须填写正确、完整;主要奖项必须写明获奖时间、奖励名称和颁奖单位;申请理由从思想品德、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几方面总结。班主任推荐意见要满100字,院系意见不能只写“同意”二字。
四、其他说明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格都仅限一张A4纸。
2、国家奖学金为奖励优秀项目,不需考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
3、所有材料均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公告栏处下载电子版。
4、院系对国家奖学金应在公告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如有异议及时向学生资助中心上报、调整。
五、报送学生申请材料时间
各班将纸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于10月10日(周一)上午11:00前交分党委办公室(京师大厦四层9410)。申请表电子版以《X年级X专业XX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命名,同样以班级为单位,并由班长填写《X年级X专业奖学金汇总表(2016年)》,打包发送至bs_jzxj@126.com,邮件以“X年级X专业奖学金汇总”命名。
为保证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分党委办公室将不接受个人申请。
联系电话:58807907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