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稳步推进精准资助,现启动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今年我校将采取新的认定流程,具体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以2016级新生为主。
二、认定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9月21日——9月25日
三、 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普困生和特困生两档。
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程序
(一)新申请认定的学生(2016级新生和去年未申请但现在需要认定的老生)
1.9月21—25日 学生网上申请阶段
学生在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学生资助——困难认定板块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问卷》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已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无该表一律不予认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网址:https://sms.bnu.edu.cn/
用户名:学生学号 密码:学生八位生日(以身份证号码中的生日为准)
问卷中所有内容将作为认定的重要依据,每一项均需如实认真填写,尤其是“学生申请认定理由”一栏为必填项,不填写的不予认定。
由于系统数据导入问题,入学前已经填写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问卷》的新生不需重复做问卷,但需重新登录系统提交证明材料。
9月25日下午5:00关闭学生申请功能。
2.9月26—28日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阶段
3.9月28—30日 院系认定工作组评议阶段
4.10月8—10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与反馈阶段
5.10月11—13日 院系录入认定结果阶段
6.10月14—16日 认定结果入库阶段
(二)已申请过认定的学生
1、如果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改变,申请由普困生变为特困生,需填写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认定情况变化申请表》;个别家庭经济好转的学生取消上年的认定,院系写明情况一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
2、家庭经济状况无改变的学生不需再次认定。
(三)其他情况
如果在学校统一认定结束之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临时突发较大变故,亟需进行困难认定并提供救助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启动困难认定程序。
联系电话:5880289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