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19 浏览次数:
为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评选方法(试行)》(附件1),现启动2016年本科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2016年本科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6级依据内地高考成绩录取的新生,且取得我校学籍。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我校各省录取新生中排名前10%,具有学科特长(非艺体特长)者,可放宽至前15%(见附件2)或学生高考成绩居全省排名前50(参照省招办公布)。
(三)评选日程安排:
1. 学生个人申请,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将申请表纸质版同相关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高考成绩全省排名等)复印件于9月23日前一并交至学院分党委(京师大厦四层9410);
2. 学生个人申请,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及《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将申请表及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23日前发送至jgfdw@bnu.edu.cn;
3. 10月,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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