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总结和考核评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7-05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勤工助学学生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特在全校开展2016年春季学期(下简称“本学期”)勤工助学总结和考核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考核和评优范围

1.        总结范围

所有有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均需填写《勤工助学工作总结表》(附件1

表中统计因态度不端或其他学生主观原因被解聘的学生名单,此类学生一经核实将停止一学年的勤助资格;情节恶劣者取消在校期间的勤助资格,同时取消下一学年参评资助中心奖助项目的资格。

2.        考核范围

全体在本学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如不参加考核将取消下学期勤工助学资格。

3.        评优范围

1)本学期内持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少于3个月。

2 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够按照要求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工作纪律,无无故缺勤记录,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受到设岗教师和设岗部门的充分肯定。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生活俭朴,自立自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每名获得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的同学需提交工作案例或工作感想一篇(1000字以内),中心将择优整理成册并宣传推广。

三、评选程序和材料要求

1.        《勤工助学工作总结表》(附件1)由设岗单位教师填写:纸质版和电子版

2.        《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考核表》(附件2):纸质版——所有勤工助学学生本人填写;设岗教师打分、评价

3.     优秀个人工作案例和工作感想: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1678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交至分党委办公室(京师大厦4层9410),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jgxyqgzx@163.com。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核实后,为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考核表.docx
  勤工助学工作总结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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