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6年春季学期“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29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心平自立贷学金”工作的安排,现启动2016年春季学期的申请工作,请大家仔细阅读《心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确保了解贷学金相关事项后再进行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贷学金简介:

为助力北师大学子成长成才,知名企业家段永平先生和夫人刘昕女士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北师大设立“心平自立贷学金”。这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诚信观和发展观为目标,以“自立、自强、诚信、发展”为理念的新型助学模式。

1、每年有两次申请机会(每个人最多可申请两次);

2、每次可申请5000元或10000元;

3、本科生还款期限为离校后的10年,研究生还款期限为离校后的8年;

4、还款利率根据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注:现银行存款利率:一年为1.5%,两年为2.1%, 三年为2.75%)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一至四年级,硕士生一、二年级(不含单证硕士);

2、遵纪守法,无处分,诚实守信、勤奋努力;

3、本科一年级无成绩要求,其余需学业排名列全班前2/3,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

2.提交材料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定监护人确认书》,手写签字;一式三份。

3)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以上三份材料均可附件中下载,请按顺序分别装订成三套。

3.申请人向院系提交申请,院系审核通过后将以上材料统一于415日上午10点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16137办公室)。    

4.审核通过的将签订《心平自立贷学金使用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所有申请材料见附件

 

联系电话:张璇老师58807907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1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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