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港澳工作的方针,根据教育部文件《关于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5]531号),现将我校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2015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名额分配如下表:
台湾奖学金名额: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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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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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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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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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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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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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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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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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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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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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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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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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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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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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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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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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选办法:
(1)原则上2015级不参评;
(2)成绩至少全部及格,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
(3)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上报,本科生工作处汇总全校推荐材料,会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研究生工作处组成评审小组,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
(4)最终获奖名单以《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的为准。
3、请符合评奖条件的港澳侨学生进行申报,并认真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类别不填),于12月29日上午11:30前,将填写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学生成绩单,交到分党委办公室(京师大厦四层9410),过期视为放弃。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