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2-28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港澳工作的方针,根据教育部文件《关于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5]531号),现将我校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2015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名额分配如下表:

台湾奖学金名额:

学校名称

一等名额

二等名额

三等名额

北京师范大学

15000/人)

14000/人)

23000/人)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

学校名称

一等名额

二等名额

三等名额

北京师范大学

45000/人)

64000/人)

103000/人)

2、评选办法:

1)原则上2015级不参评;

2)成绩至少全部及格,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

3)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上报,本科生工作处汇总全校推荐材料,会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研究生工作处组成评审小组,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

4)最终获奖名单以《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的为准。

3、请符合评奖条件的港澳侨学生进行申报,并认真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类别不填),于1229日上午1130,将填写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学生成绩单,交到分党委办公室(京师大厦四层9410),过期视为放弃。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

20151228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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