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和市学联的通知精神,现将2014—2015学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部署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2015级新生)
二、推荐名额:1-2人
三、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四、工作要求
1.评选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各院系按照分配的候选人名额上报后,由本科生工作处组织评选,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名单。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获奖人选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2.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本人申请,所在班级和团支部同意,并由院系组织初评后推荐申报。
3.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由其所在的班级、团支部认真审核后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
4.材料提交要求:
请填写《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以及《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附件3),于12月17日17:00前发送至bs_student@126.com, 纸质版提交到京师大厦9410办公室,联系人:张璇 58807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