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1-09  浏览次数:

 各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金贷款的同学:

现开始201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纸质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地点

1111日(本周三)下午2:30——3:30 教四213

2、需携带材料:

学生持申请贷款所需材料参加现场审核。贷款申请材料必须签字盖章齐全,并按以下顺序由上至下排列:

1)《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

2)《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或者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一份(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年);

3)新生提交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老生提前到学校保卫处复印户口卡;未迁移户口的学生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上);

5)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未成年人(报到日时还未满18岁的同学)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手写并签名的同意学生申请贷款的同意书;

7 中国银行卡的复印件(有账号一面, 复印件下面写明院系、姓名,卡号复印不清晰的再描写一遍), 网上银行开通证明。

3、备注

(1)贷款额度:请同学们务必确定贷款申请额度,学生贷款申请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学费+住宿费之和,本科生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学年,研究生不超过12000/学年。

2)贷款时间:贷款时间必须为现在在学年份至毕业年份。

3)贷款材料审核后还需要集体签订贷款合同,请同学们密切关注资助中心网站和官方微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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