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启动我校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认定细则请详阅《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
一、认定范围: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认定流程
(一)新申请认定的学生(之前未申请认定的老生和2015级新生)
1、出示《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原件,了解学生家庭基本情况,院系审核后交还学生留存。如学生没有此表可用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有效证明原件代替
2、提交《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学院学生家庭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于10月16日下午5:00之前,交到学院分党委办公室(京师大厦4层9410),电子版分别以“201X级+专业+姓名+贫困认定表”、“201X级+专业+姓名+家庭情况汇总表”命名,邮件以“201X级+专业+姓名+贫困认定”命名发送到bs_jzxj@126.com。其中《学院学生家庭情况汇总表》无需提交纸质版。
3、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评议、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以适当形式公示通过后,院系汇总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的认定结果进行审批,最终结果将于10月30日前反馈至各院系。
(二)已经申请过认定的学生
1、如果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改变,申请由普困生变为特困生,提交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认定情况变化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于10月16日下午5:00之前,交到学院分党委办公室(京师大厦4层9410),电子版以“201X级+专业+姓名+认定情况变化表”发送到bs_jzxj@126.com。个别家庭经济好转的学生取消上年的认定,院系写明情况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
2、家庭经济状况无改变的学生不需要再次认定。
三、备注
1、学生的《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或相关证明原件由学生本人保管,复印件请院系备案,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入学前在迎新系统中填写过问卷的新生仍需要做本次认定
3、本学年被认定的学生,才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助学金等助困资助项目。
4、如有问题,请联系58807907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