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3-16  浏览次数: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现开展2014年秋季学期(简称上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的评选,请各单位根据管理办法按时提交学生名单。具体如下:

   1、确定获得助学金学生名单:

    参评学生范围: 2012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

资助等级和标准如下:

一等奖励性助学金:平均分在前20%(含20%):650/

二等奖励性助学金:平均分在20%之后至40%之前(含40%):500/

三等奖励性助学金:平均分在40%之后至60%之前(含60%):350/

四等奖励性助学金:平均分在60%之后至80%之前(含80%):200/

请各班将学生上学期的所有考试成绩取平均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考试形式为考察的非百分制科目除外。如出现不及格科目,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排名中递补。

根据上学期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评选时注意以下几点:

1)评定成绩为学生上一学期的学习成绩,评选中不得以学年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作为标准,学生辅修课成绩不计算在内。

2)学生在评定奖励性助学金时必须在籍,学籍不在我校的交换生等其他类型学生不得参评。

2、时间要求:

    请各班确认学生名单后,在班内公示5个工作日,名单无异议后填写《2014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签收表》(见附件2,完成确认签收工作)以及所有学生上学期专业成绩平均分纸质版(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打印),纸质版于322日上午11点之前交至分党委办公室(京师大厦49410),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jgfdw@bnu.edu.cn。奖励性助学金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送财经处统一发放至学生银行账户。



  附件2:2014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签收表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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