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团委召开学习习总书记《做党和人民的好老师》讲话精神研讨会
发布日期: 2014-09-15  浏览次数:

    2014年9月9日,第30个教师节来临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我校考察,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明确提出党和人民满意好老师的四个新标准和新要求,一是要有理想信念;二是要有道德情操;三是要有扎实学识;四是要有仁爱之心。
    为对习总书记提出的“好老师的四条标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关于习总书记《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重要讲话的学习座谈会。会议由分团委副书记张惠琳主持,分团委书记张璇老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同学积极就习总书记提出的“好老师的四条标准”进行讨论,互相交流了各自的认识和体会。大部分同学认为“有理想信念”是成为好老师的首要条件。而运用好校园阵地,用切身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是“有理想信念”好老师的重要表现。结合自身的学习生活经历,与会同学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有同学建议学校可开展“朋辈辅导”以减轻老师的工作压力,分团委书记张璇老师对此表示赞同。我院在2014年上半年已初步试运行此机制,并取得良好的反馈。同时,也有学生指出老师应时刻持有公平公正之心,对性格迥异、情况不一的学生都一视同仁,让每一个学生都获得精心的引导和培育,让所有的学生都成长为有用之才。
    会议最后,分团委书记张璇老师就同学的体会和认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表示:“同学们及时的反馈和建议是老师们更好开展工作的灵感源泉。讨论与沟通,架起师生间的心灵之桥。”
(分团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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