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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2     浏览量:

为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热情,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大学生中树立优秀标兵,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学校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现启动第二十五届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方式


(一)院系推荐

各院系(北京校区22个本科生培养单位、珠海校区乐育书院、会同书院、知行书院、弘文书院)在充分酝酿、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1名参评候选人。

拟通过院系推荐参评的同学,由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见附件1),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即可,不予返回),10月15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620A),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s_jzxj@126.com。


(二)学生自荐

学生本人自行在网上(党委学工部网站、校团委网站)下载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见附件2),经10名以上同学附议后,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即可,不予返回),10月1817:00报送校学生会(学16楼南侧一层109办公室)



二、评选程序


(一)初评

10月中下旬,校学生会、珠海校区学生会分别组织自荐学生初评,产生候选人12名(北京校区产生10名,珠海校区产生2名),会同各单位推荐的26名候选人(共38名),将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参加复评。


(二)复评

10月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部(研究生院)、科研院、教育基金会等学校部门相关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复评小组,通过查阅材料、听取陈述、现场答辩和评议讨论等环节,最终投票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


(三)网络评选、公示

11月份,对进入终评的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公示和风采展示,在北京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开通“十佳大学生人气奖”实名投票通道,同时实名制网络投票,评选出第二十五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最具人气奖”3名。


(四)终评

11月底,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在听取20名正式候选人的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后,最终评定,现场公布各项获奖名单。







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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