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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2025-2026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9     浏览量:

各位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服务应知应会制度资料包》(本科生版)等相关规定,学校启动2025-2026学年学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根据学校要求,现将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国家教育拨款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中无固定收入的可参评;“卓越博士”各类奖学金参评情况参照《北京师范大学“卓越博士”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师校发〔2024〕56号)文件执行,具体由教务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各类奖项申请对象为2022、2023级直博生和2024、2025级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一)学业奖学金(针对2022、2023级直博生和2024、2025级研究生)

共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比例见下表:


学术型硕士

专业型硕士

博士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一等

40

1.2

40

1

35

1.8

二等

45

1

45

0.8

40

1.5

三等

12

0.6

13

0.6

20

0.8

评选条件详见《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

(二)专项类奖学金

1.竞赛奖学金(针对2022、2023级直博生和2024、2025级研究生)

根据竞赛级别共设特等、一等、二等三个等级,奖金额度分别为1万/人·年、0.3万/人·年和0.15万/人·年。

评选条件参照《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竞赛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2)。

2.社会实践奖学金(针对2022、2023级直博生和2024、2025级研究生)

根据申报者事迹和所获奖项等级评定,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评选条件详见《北京师范大学专项类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

3.京师风尚奖(针对2022、2023级直博生和2024、2025级研究生)

根据申报者具体事迹和贡献评定,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评选条件详见《北京师范大学专项类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

(三)荣誉称号类奖学金

1.京师先锋党员(针对2022、2023级直博生和2024、2025级研究生)

按学院学生正式党员人数的3%评定,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2.三好学生(针对2022、2023级直博生和2024、2025级研究生)

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人数的5%评定,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3.优秀学生干部(针对2022、2023级直博生和2024、2025级研究生)

面向班长(班委)、党支部书记(党支委)、宿舍长评选,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注:本次评选针对过去一年在党、班、宿舍有任职的同学,仅在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团支部干部有任职的同学不在本次申请范围内。后续校团委会发布团组织评优通知,届时请相关同学再进行申请。

评选条件详见《北京师范大学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附件4)。

 

三、相关说明

1. 各项个人奖励评选均应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在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和班主任的组织下,采取自下而上的“申请-上报-审批”的程序。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学业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类奖学金三类之间可以兼得。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者;在科研工作或在实验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其它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4. 未通过新生入学校史校情学习及校规校纪测试的2025级研究生不得参评综合类奖学金和三好学生。

5. 京师先锋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获得参评学年综合类奖学金。

6. 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7. 校级各类奖学金《申请表》中,导师意见部分可请导师填写《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申请导师意见模板》(附件5)并签字后,扫描为图片格式上传至系统。

 

四、评选流程

1. 各班负责人收集齐本班同学的《202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6),在各班范围内进行公示。

2. 学生根据各类奖学金评选要求在奖学金申请系统中进行申请,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其中:

(1)学业奖学金由学院根据各班参评人数、各等次名额以及各班科研积分、综合表现得分排序产生。待发回各班公示无误后,再在系统中进行申请。

(2)三好学生由班级内民主评议产生,班主任需参加民主评议。待各班评选结束后,再在系统中进行申请。各班三好学生分配名额将私信班长。

(3)各专项奖学金、京师先锋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可直接在系统中申请,并上传佐证材料。

奖学金申请系统操作流程详见《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系统填写步骤及注意事项》(附件7)。

3. 学业奖学金由班主任、学院依次进行审核;京师先锋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统一组织面试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京师风尚奖由学校组织评审。

4. 学院对各类奖学金进行张榜公示5天,核准、审批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5. 各项评比结果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后,返回学院张榜二次公示3天;

6. 学校进行公示,完成奖学金系统审核;

7. 学校组织开展线上签收工作。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学业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1. 请各班负责人于10月7日(周三)24点前将各班确定且公示无误的《XX级XX班202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6)发送至邮箱bs_jzxj@126.com,邮件按照以下格式命名:XX级XX班研究生奖学金信息汇总表+公示无误。

2. 学生根据公示后的学业奖学金建议等次进行系统填报,经班主任和学院审核无误后打印申请表(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三好学生申请者在填写时,民主投票率不低于50%,主要事迹务必不超过150字;经学院审核无误后打印申请表(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二)专项奖学金

学生在奖学金申请系统填报申请相应奖项,如需填写申请理由,字数务必不超过300字,申请完成后直接打印申请表(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同时附申请奖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以上两类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分奖学金类别和等次,按照学号升序排列汇总,于10月16日(周五)15点前将本班纸质版申请表交至后主楼1620A,同时填写《XX级XX班研究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附件8)发送至邮箱bs_jzxj@126.com。邮件和附件按照以下格式命名:XX级XX班研究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

(三)京师先锋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学生在奖学金申请系统填报申请相应奖项,申请理由字数务必不超过200字,申请完成后直接导出申请表(PDF格式),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提供目录清单,务必与证明材料一一对应)。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打包于10月16日(周五)15点前发送至邮箱bs_jzxj@126.com,邮件和附件按照以下格式命名:“京师先锋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学号+姓名”。如同时申请京师先锋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需分别发送两个邮件。

同时,请务必填写“京师先锋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信息问卷”(https://v.wjx.cn/vm/rOca6HE.aspx),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如同学们在评选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58804672,bs_jzxj@126.com(假期期间请通过邮件联系)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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