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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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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202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量:

  各位本科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现开展2023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和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

  7. 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包括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学生。

二、资助金额

根据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的困难程度和申请情况统筹确定资助金额。

三、申请方法

1.纸质版材料

有意愿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请于10月7日(周六)17:00前将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620),申请表需要个人签字的地方,提交的纸质版需签字确认。

2.电子版材料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bs_jzxj@126.com,邮件标题:国奖助学金申请+姓名。申请表(命名为“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年级+专业+学生姓名”,命名时删除“+”)和汇总表(命名为“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年级+专业+姓名”)的电子版,于10月7日(周六)17:00前发至bs_jzxj@126.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国家助学金+年级+专业+姓名”。

四、重点提醒

1. 励耘学院和强基计划学生国家助学金由学生本学年学籍所属院系评选。

2. 本学年由于出国、疾病、应征入伍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的学生不参评本学年国家助学金。

3. 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4. 退役士兵学生不参与本次评选,退役士兵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5.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6. 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以10个月(2月与8月除外)计。


                 联系电话:高晶晶,5880437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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