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0级本科生:
依据《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实践与创新学分认定程序及实施办法》(附件1),现进行第二次学分认定(毕业前最后一次认定)。请先核实第一次认定结果(附件2),如学分已达到毕业要求,不需要进行本次认定,如学分不足,请务必提交材料。
请各班班长于3月27日16:30之前将认定材料统一提交,其中,认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的材料提交至学院分团委办公室(后主楼1620A),认定“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学分的材料提交至本科教务办公室(后主楼1616)。
注:如提交材料中含有志愿北京相关时长,请打印网页版志愿北京页面,须同时提交总时长页面、具体志愿项目-志愿时长页面。学院将对具体时长来源项目进行审核,仅合规志愿项目可以列入时长统计。
联系电话: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认定:58802891
“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学分认定:58806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