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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申报】关于开展“探索·启航”大学生成长发展研究计划学风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6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激发同学们参与学生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支持学生思考和探索学生工作中问题,建设共谋共治的校园文化,党委学生工作部启动探索·启航大学生成长发展研究计划教风学风一体化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本计划面向北京校区全体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联合申报。

2.本计划支持团队立项,每个项目团队原则上不超过6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成员参与申报其它项目;每位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3.项目须有一位指导教师全程跟进指导。

 

二、选题范围

可从《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题目任选其一,选取一个微观角度进行研究;也可结合自身专业和实际情况,在选题范围内自拟题目。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学院鼓励申请人重点从《申报指南》模块一(专题5)、以及模块5(专题1-专题3)择题开展研究。

研究可通过学术研究、实践调研等形式展开,鼓励使用量化研究等方法。所得结论应具有充足的数据支撑,最终形成结题报告、学术论文等成果。

三、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20261-2月)

项目负责人填写《探索·启航大学生成长发展研究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gfdw@bnu.edu.cn,命名为:大学生成长发展研究计划申请+负责人姓名;纸质版材料(3份)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620A。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3111730

(二)评审立项(20263月中下旬)

学工部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审核,评审形式另行通知。3月中下旬择优选出拟立项课题并在学工部网站公示。

(三)阶段评估(20265月中旬)

项目立项2个月后,需提交中期报告。围绕项目进展情况、按计划已完成的工作、阶段性结论、后期重点解决的问题、研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拟解决方案等方面评估项目进展。

(四)结项考核(20257月中旬)

项目立项4个月后开展项目结项考核,需要提交结题报告以及相应的材料支撑,如调查问卷、访谈记录、原始数据等。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研究论文,论文不作为结项要求。经专家评审,确定是否结项,并根据结果评选优秀成果奖。学校将为优秀成果颁发证书并汇编成册。

 

四、资助标准与激励

1.学校将根据立项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一般支持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分别给予1500元和3000元的经费支持,请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阶段评估通过,可使用立项经费的40%;结项考核后,根据结项情况拨付剩余研究经费。

3.参与申请的本科生,如项目成功立项主持人可获得综测加分0.15分,项目参与人可获得综测加分0.1分;如项目成功结项主持人可获得综测加分0.3分,项目参与人可获得综测加分0.2分。

五、注意事项

1.做好研究计划,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开始研究。项目结束时,指导教师应审阅结项报告并撰写评语。

2.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学术不端行为及学术成果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撤项并按做相应处理。

3.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如有需要请自行做好存档。

 

联系人:张老师58806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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