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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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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助才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浏览量:

各位同学好:

助才助学金由徐青伟先生捐资设立,旨在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评选要求,现启动2023-2024学年助才助学金初评及复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初评工作

(一)评选范围

北京校区在籍在读全日制2023级本科生(不含体育与运动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

助才助学金每学年新评选5人,连续资助四年,资助金额根据学生所读专业的学费确定。

学院至多可推荐1名同学参评,择优推荐。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积极向上。

2.品学兼优,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一年级新生以其高考成绩作为评定标准。

3.入学后未获得过其他类型社会资助项目。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困的学生、农村及贫困偏远地区学生。


二、复审工作

根据项目要求,学校依据受资助学生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启动新学年复审工作,复审通过后继续资助,不通过的将重新启动补选程序。

(一)复审条件

1.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奢侈浪费等不良消费行为。

2.品学兼优,勤奋努力,2022级获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前60%(含),2020、2021级获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前30%(含),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综合表现良好。

(二)复审表填写要求

1.学生如实填写复审表,按表格字段反映上学年综合情况,做到文字详实、内容真实,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班主任填写意见要详实全面,在填写学生排名等数据时不得涂改。

3.复审时会严格核实学生材料和班主任意见,对不符合复审条件的学生需如实填写复审意见及不合格原因,请复审同学务必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复审材料。


三、材料提交

 拟初评申请学生提交《北京师范大学助才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高考成绩单复印件、一篇个人事迹自述(1500-2000字,双面打印)纸质版于10月26日17点前提交到后主楼1620A,电子版《2023年助才助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发送到bs_jzxj@126.com,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均提交方视为成功提交了申请。

复审学生提交《北京师范大学助才助学金复审表》(附件3)、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教务部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单面打印)纸质版于10月26日17点前提交到后主楼1620A


四、其他说明

1.资助管理中心每学年开展助学金复审工作,获资助学生如在校期间发生学习成绩下滑至年级30%以外、有校级以上处分或其他与申请资格不符的情况,将终止其继续获得助学金的资格。

2.获助才助学金学生直接加入学校自强社,需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实践活动。

3.助才助学金为社会捐赠类连续性资助项目,如捐赠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捐赠款项延迟或无法到账,则该项目暂缓或自动终止执行。



联系人:高老师,5880437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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