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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评选第二十七届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3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营造优良育人环境,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热情,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全体学生中树立优秀学生标兵,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特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奖学金,学校现启动第二十七届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见附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学院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方式

(一)院系推荐

      学院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最多1名参评候选人,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内部公示。由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见附件1),经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推荐意见后,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拟申报学生请于10月16日11: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620A),电子版材料报送至bs_jzxj@126.com,邮件名为“十佳大学生院系推荐申请+姓名”,电子版推荐表命名为“第二十七届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姓名”,个人支撑材料合成一个PDF,命名为“十佳大学生申报支撑材料+姓名”。

  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缺一不可,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生自荐

      学生本人自行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校团委网站下载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见附件2),经10名以上同学附议后,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自荐材料须于10月20日17:00前报送校学生会(学16楼南侧一层109办公室)。


二、评选程序

(一)初评

      校学生会、珠海校区学生会分别组织自荐学生开展初评,产生候选人12名(北京校区产生10名,珠海校区产生2名),连同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相关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参加复评。

(二)复评

     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部(研究生院)、科研院、教育基金会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复评小组,通过查阅材料、听取陈述、现场答辩、评议讨论等环节,投票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正式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并开展宣传展示。

(三)终评

    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在听取20名正式候选人的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后,进行综合评定,现场公布获奖名单。

 

      如有问题或疑问请联系:高老师,58800095,bs_jzxj@126.com。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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