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顺利返乡,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规划,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路费补助。现将学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北京校区寒假返乡的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且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资助原则
补助优先覆盖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困的学生,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普困学生,由院(系)核实困难情况后确定建议资助排序,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结合学校实际,审核确定。
三、资助标准
返乡地点 |
补助标准 |
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 |
300元 |
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湖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省、湖南省、甘肃省、浙江省、重庆市、青海省、福建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 |
600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海南省 |
1500元 |
四、材料提交
学生妥善保存返乡交通票据或订票记录,于2025年2月26日(周三)前将纸质版返乡票据等证明材料提交至后主楼1620A,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汇总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附件1)电子版至邮箱bs_jzxj@126.com,邮件名及附件命名为“姓名+2025年寒假返乡补助汇总表”。
联系人:高老师,58800095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