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1-2023级本科生: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请各院(系)认真组织落实,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2023级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励性助学金: 1000元/人,平均分在前20%(含20%);
二等奖励性助学金: 800元/人,平均分在20%—40%(含40%);
三等奖励性助学金: 600元/人,平均分在40%—60%(含60%);
四等奖励性助学金: 400元/人,平均分在60%—80%(含80%)。
三、评选要求
请各班依据学生2023年秋季学期所有考试成绩(非百分制考查科目、辅修科目及双学位科目除外)的平均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名。如出现不及格科目,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排名中递补。各班名额分配表及2023年春季学期本班成绩已通过邮件发送给各位班长,具体要求详见评选细则(附件1)。
四、材料报送
各班成绩排名完成后,请在本班范围内公示(请注意:不要公示单项成绩,公示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可只公示学号-平均成绩和所获等级),无异议后班长将公示确认无误的结果填写至附件2,反馈至bs_jzxj@126.com,截止时间为4月11日上午10点,附件及邮件主题命名为“XX级XX专业+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汇总表”。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5880437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