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级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校团委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二等)、优秀个人荣誉称号(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评选工作,评选范围为我院2021-2023级本科生以及2022-2023级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本科生:
11月21日(周四)—11月24日(周日),优秀团员、社会工作奖由各本科团支部开展内部自评,按照校团委评奖评优条例和名额分配(附件6)初步确定名单。
11月25日(周一)9:00前由本科生团支部书记将本支部获评优秀团员、社会工作奖的同学汇总表(附件5,请团支书汇总本支部情况至同一张表)电子版,将邮件和附件均以“年级+专业+团委评优材料”命名发至bs_jzxj@126.com。
11月25日(周一)9:00前,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请将个人申请表(附件4)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bs_jzxj@126.com,邮件和附件均以“年级+专业+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命名,并填报报名问卷星https://www.wjx.top/vm/rodLnG3.aspx#。
11月27日(周三)17:00前由本科生团支部书记将本支部获评优秀团员、社会工作奖、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交至后主楼1620a办公室。
研究生:
11月25日(周一)9:00前,申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工作奖的同学请将个人申请表(附件4)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bs_jzxj@126.com,邮件和附件均以“年级+专业+申请奖项名称”命名,并填报报名问卷星https://www.wjx.top/vm/rodLnG3.aspx#。
11月27日(周三)17:00前由获奖个人将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交至后主楼1620a办公室。
二、评选说明
1.优秀团员应为团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共青团员,是“志愿北京”的注册志愿者,应获得当年京师奖学金(包括荣誉奖学金),积极参加团的活动;社会工作奖申请者须在中央、北京市、校、院系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党支部和学生社团参加社会工作并满一学年,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年终综合测评达到合格以上。
2.优秀个人及单项奖的评选要严格审查参评学生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若发现不合格申报者,取消其资格且不再替换。
3.各奖项评选办法、申请表格见附件。申请表格要认真、完整、如实填写。
4.单项奖学金中,志愿服务奖和文体之星奖由校团委各直属学生团体统一评选,学院不进行名额分配,各团支部请勿提交相关材料。
5.各个奖项每人最多可获评一项。
6.优秀团支部(二等)请在优秀团支部评比前七名支部进行申报,具体结果请查看京师经管微信公众号公示推送。
7.优秀学生干部本次评选面向院校级团委兼职团干部、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等团学群体。党支委、班委、宿舍长等学生干部群体已于本学期前期评选完成,故此次不参与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将在同学提交材料后进行院系统一评审(拟于11月26日进行面试),请报名同学留意相关通知。初审结束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会将结果及时在院内进行公示。
三、工作进度
(一)初评阶段(11月21日—12月3日)。各相关单位初步酝酿推荐名单,参评集体及个人填写相应表格提交申请材料后,报各院系级团委和党委审查。
(二)复核阶段(12月3日—12月中旬)。校团委组织部依据相关评选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后,报校团委集体办公会研究审议。复核后的结果需由院系级团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再报校团委组织部审核批准。
(三)公示阶段(12月中旬)。院系级团委对获评优秀集体及个人的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
联系邮箱:jgfdw@bnu.edu.cn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团委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