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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2026年“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4     浏览量:

各位同学:

根据《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6〕2号)》要求,结合学校评奖评优工作整体安排,现启动“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本科生:我院2023级、2024级、2025级本科生。

2.研究生:我院2024级、2025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今年的硕转博学生、2024级直博生可选择以硕士生身份参评)。

3.所有参评学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往届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不得参加优秀奖的评选,往届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奖评选。


二、奖项设置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校共评选5人,其中本科生2人,研究生3人,奖金为1万元/人。

学院可推荐参评名额: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


三、获奖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填写说明

1.参评学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1)和《评审一览表》(附件2)。

2.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须注意: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承担社会工作情况”“在读学历以来获奖情况”需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生“本学年成绩”需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及学院教务盖章的本学年年级排名表复印件;

(3)学生“已经发表论文情况”需附相应论文所在发表刊物当期目录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明显划出相应论文题目)以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4)学生“主要事迹”不得少于1500字,以第三人称拟写,“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着重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五、材料要求

1.参评宝钢优秀学生奖项候选的同学统一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不得增减页,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及《评审一览表》(请按照文、理科分别填写,填写时各项信息务必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表格及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2.支撑材料原则上应附2025年9月1日至今的研究成果,对于特别关键、重大的研究成果,时间限制可适度放宽至在读学历以来。支撑材料应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北京师范大学的各类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正式发表见刊的期刊、文集等提供封面、版权页和文章首页),相关材料需同时以扫描件的形式提交至学院。研究成果需按重要程度顺序填写,至多填写5项,如填写数量超过5项,评审时则按填写顺序,只保留前5项填写内容。

3.学院将对拟推荐上报候选人进行线上线下同时公示。


六、日程安排

1.9月7日(周一)中午11:30前,参评同学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1,评审表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不得增减页或改变成单面)和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及证明材料只需一套),纸质材料报送至后主楼1620A办公室。《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电子版(附件1)、《评审一览表》电子版(附件2),以及科研成果等扫描支撑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gfdw@bnu.edu.cn,邮件命名为“宝钢奖学金+姓名”,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9月下旬,学校组织开展奖学金评审会,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3.10月上旬,公示期结束后,获奖材料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备案。

4.经学校提名认定,排名第一者可参加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评选,特等奖评选工作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统一组织开展。

5.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和相应基金进度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刘老师   58804672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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