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硕士和博士同学: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补充通知发布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学制期限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22、2023和2024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情况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共计7个。其中,学术型硕士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2个,博士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2个,专业学位硕士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1个;学术型硕士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1个(原经资院),博士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1个(原经资院)。奖金金额分别为2万/人·年(硕士)和3万/人·年(博士)。
三、相关说明
1. 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4)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者;(5)在科研工作或在实验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6)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3. 对于已在第一轮评选中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评选结果保留。对于之前已申请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未获评的同学,如拟再次申请本次追加名额,请重新提交材料。
4.原经资院同学仍根据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参评申报国奖。
四、提交材料
1. 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请在奖学金申请系统上填写后生成申请表并打印,奖学金系统填写操作步骤见附件3);
(2)成绩单(研究生院盖章、可以是复印版);
(3)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以及申请所涉奖项或称号相关证明材料。
2. 电子版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
(2)《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附件2,请注意表格不止一页,成绩登记表、汇总表、科研成果详细情况表均需填写);
(3)上述所有纸质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命名为“材料名称+年级+硕/博+姓名”
3. 提交时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个人申报奖项,请符合条件有意参评的同学于2024年11月1日下午17点之前将纸质材料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620),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注意:申请审批表要求导师推荐意见等齐全);电子版材料发送到 bs_jzxj@126.com, 邮件标题为“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年级+硕/博+姓名”,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务必全部交齐,视为成功提交。
五、注意事项
1. 《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 中影响因子,请填写相关杂志五年期影响因子。
2. 《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中的《汇总表》中担任职务一栏,如在本学院之外的社团担任职务,需提供相关社团上级管理部门的任职证明。
3. 获评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可再参评本年度的学业奖学金。
4. 学生提交个人申报材料后,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将组织材料初选、面试评议等程序,请申请同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后续通知。
联系人:范瑞聪,010-58804284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