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现开展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 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7.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并需提交经院(系)审核盖章确认的详细证明材料。
二、奖励金额
8000元/人/年
三、评审流程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递交《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申请材料。
2. 学生申请材料通过院(系)初审后,院(系)需组织差额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仅限一张A4纸(一式两份)。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10月6日(周四)17:00之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620A),请提交复印件,所有材料不再返还。申请表需要个人签字的地方,提交的纸质版需签字确认。
2.电子版材料:
申请审批表(命名为“年级+专业+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命名时删除“+”)和汇总表(命名为“国家奖学金汇总表+年级+专业+姓名”)的电子版,于10月6日(周四)17:00之前发至bs_jzxj_2022@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国家奖学金+年级+专业+姓名”。
五、其他说明
1.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以上一学年成绩为准,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成绩所在院(系)参评。
2. 励耘学院和强基计划学生国家奖学金由教务部单独组织评选。参评学生基数已分类计算。
3.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1)表格所有内容除“签名”处,均需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和格式,特别是“主要获奖情况”处请勿增行或减行;“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学校意见”的日期均留空不填。
(2)“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意见”不少于100字且避免雷同;“院(系)意见”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批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院(系)主管领导签名须本人亲手签写,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3)“学习情况”中总人数的范围由院(系)自行统一规定,同类学生总人数务必一致。
(4)成绩排名必须填写正确、完整。
(5)主要奖项必须写明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和颁奖单位。
(6)申请理由从思想品德、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几方面总结,写重点即可,不需要过于详细。
(7)表格为一页,正反面打印至一张A4纸上,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8)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成绩排名超过10%但达到前30%的),获奖或论文发表日期应在2021年7月16日至2022年7月17日之间,具体要求可参见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9)获奖学生的申请表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请务必认真填写。
联系电话:张老师,5880437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