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现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50%(含50%),且另一项排名位于前60%(含60%)。
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以2024-2025学年的困难学生名单为准。
7. 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学生)。
二、奖励金额
6000元/人/年
三、申请方法与材料要求
1. 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需)。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10月9日(周四)11:0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620A),申请表需要个人签字的地方,提交的纸质版需签字确认;班主任及院系审批意见可暂不填写。
2.电子版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命名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年级+专业+姓名”)和汇总表(附件2)(命名为“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年级+专业+姓名”)的电子版,于10月9日(周四)11:00前发至bs_jzxj@126.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年级+专业+姓名”。
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务必全部按要求提交,方视为成功提交,逾期不候。
四、其他说明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以上一学年成绩和上一学年困难认定名单为准。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成绩所在院(系)参评。
2. 励耘学院和强基计划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教务部单独组织评选,参评学生基数已分类计算。经济学(励耘)专业同学跟随此次统一提交申请。
3.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申请阶段如符合条件,可以同时提交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答辩,但不同同时获得。
4. 获奖学生的申请表超过一页的正反面打印。申请表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请认真填写。
联系人:李老师,58807907,bs_jzxj@126.com(假期期间请通过邮件联系)
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