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勤工助学岗位要求
(一)本科生应符合以下基本申请条件:
1. 凡我院的本科生均有资格提交申请。
2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3. 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4. 工作积极、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5. 学习刻苦,思想进步,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6.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优先;
(二)选聘的研究生助管,须符合以下基本申请条件:
1. 政治素质合格,无违纪行为;
2. 学业成绩较好,无考试成绩不合格情况;
3. 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并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4.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
二、勤工助学岗位说明
| 招聘岗位 | 负责教师 | 联系电话 | 
| 分党委办公室 | 王丹 | 58802170 | 
| 分团委办公室 | 常欣扬 | 58802891 | 
| 学院办公室 | 李婷婷 | 58807847 | 
| MBA中心 | 方宣文 | 58804054 | 
| 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 李瑛淑 | 58806891 | 
| 中文留学生办公室 | 李丽雅 | 58804314 | 
| 学院财务办公室 | 武美芳 | 58801869 | 
| 研究生教务(要求本科生) | 赵敏 | 58805095 | 
| 金融实验室 | 沈岩 | 58806092 | 
注:申请同学请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意向部门一栏,填写上述招聘岗位名称。
三、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办法
申请同学填写《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8年3月9日(周五)11:00前将纸质版送交分党委办公室(京师大厦9410),电子版(附件及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年级+专业+勤工助学申请表”)发送至jgxyqgzx@163.com。
参与勤工助学的同学必须参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如已参加,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勤工助学上岗证编号;未参加者,可在新学期学生资助中心通知后报名参加。符合条件同学将参与后续招聘与培训,请保持手机畅通。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