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网站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 首页» 新版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量:

各位2021-2022级学硕和博士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等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学校启动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学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研究生中无固定收入的可参评。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外,各类奖项申请对象为我校2021、2022级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针对2021、2022级研究生班级)

 优秀研究生班集体

(二)个人奖项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针对2021、2022级研究生)

共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比例见下表:


学术型硕士

博士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一等

40

1.2

35

1.8

二等

45

1

40

1.5

三等

12

0.6

20

0.8

2. 专项奖学金(针对2021、2022级研究生)

(1)竞赛奖学金

(2)社会实践奖

(3)京师风尚奖

3. 荣誉称号类(针对2021、2022级研究生)

(1)京师先锋党员

(2)三好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

三、参评范围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科直博生计入博士生人数,评选时若未进行博士资格考核的,可以以硕士生身份参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研究生中无固定收入的可参评。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者;

(四)在科研工作或在实验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

(五)其它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四、名额分配

年级

班级

学业一等

学业二等

学业三等

三好学生

2021

硕士班

22

25

7

3

2022

硕士班

19

20

5

2

2021

博士班

11

12

6

2

2022

博士班

12

12

6

2

注:填表时务必准确填写班级总人数和班级名称,如“2021级硕士班”。

五、各奖项工作流程及材料报送要求

综合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1. 请各班负责人收集本班同学的《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按照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2),在班内进行排名并公示,并在10月10日下午17点前反馈各班确定且公示无误的《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3)至bs_jzxj@126.com,邮件和附件按照以下格式命名:班级+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确定版),也请在这一版汇总表中最右栏备注标注出班级一二三等奖以及三好学生;同时请将每一位同学的《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以及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正式发表见刊的期刊封面、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以及申请所涉奖项或称号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每位同学的证明材料合成一个PDF)打包后一同作为附件发送。

2. 学院审核各班排名及奖学金分配情况,将综合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进行初次院内公示,组织公示名单上的同学进行奖学金系统填报,并提交相应奖项申请表(系统导出,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以班级为单位升序排列,于10月20日前将本班纸质版材料:申请表(要求班主任、导师签署意见等均完整)+成绩单(研究生院盖章、可以是复印版)+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正式发表见刊的期刊封面、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交至后主楼1620,电子版本班研究生奖学金初审汇总表(附件6)以“XX级XX班+研究生奖学金初审汇总表+综合奖学金和三好学生”命名发送至bs_jzxj@126.com。

京师先锋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符合相关荣誉称号参评条件的同学,由个人申请,在奖学金申请系统填写相应奖项的申请(申请阶段只填写不提交,待公示确定获奖后再提交申请),导出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于10月17日17点前交到后主楼1620,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初审汇总表(附件6)以“XXX奖申请+学号+姓名” 命名发送至 bs_jzxj@126.com。

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申请材料由同学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汇总提交,拟申请同学仔细阅读评选办法(附件4),在奖学金申请系统填报申请相应奖项(填报完成后即可提交),班内汇总同学们的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所申请奖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按奖学金类别分类、学号升序排列,于10月10日当天交到后主楼1620A,电子版奖学金初审汇总表(附件6)以“XX级XX班+研究生奖学金初审汇总表+专项奖学金”命名发送至bs_jzxj@126.com。

优秀班集体二等

优秀班集体二等奖学金申请需班长在奖学金系统填报申请相应奖项(申请阶段只填写不提交,待公示确定获奖后再提交),提交申请表、2022-2023学年班级工作书面总结、本班学生名单 、班级活动照片5-10张及其他与评比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于10月10日当天交到后主楼1620A,电子版将以上纸质材料压缩包发送到以“XX级XX班+优秀班集体申请”命名发送至bs_jzxj@126.com。


六、注意事项

1.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2.《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 中影响因子,请填写相关杂志五年期影响因子。中文期刊所属分类所属分类参考经管学院中文期刊分类目录2022版。

3.直博生按2022−20232学年所处身份参评,请在《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中的《汇总表》注明(直博生−博士/直博生−硕士),并将材料发给对应年级班长。

4.获评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可再参评本年度的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社会赞助类奖学金三类之间可以兼得。

5.《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科研成果统计表》中的《汇总表》中担任职务一栏,如在学院之外的社团担任职务,需提供相关社团上级管理部门的任职证明。

6.转博生如申请博士新生奖学金,则不可参评学业奖学金。

7.凡是逾期未提交的、提交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材料造假的,视作放弃参评,取消参评资格。

如同学们在评选过程中有什么疑问或者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反馈。

  联系人:高晶晶,5880437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

                                        2023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