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准考证领取 请考生于6月5日~8日到所属部(院、系、所、中心)负责本科生教务或研究生教务工作的老师处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应妥善保管,勿损毁或遗失。 三、考试须带证件 (一)参加四级考试及日语六级、德语六级、俄语六级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①准考证原件;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③学生证(或学生卡)原件,三证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二)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①准考证原件;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③学生证(或学生卡)原件;④本人的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的成绩单原件、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的成绩证明原件,以上四证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三)所需证件如有遗失,请在2013年6月14日前按如下说明办理: 1. 准考证原件:指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发放的“大学英语四、六考试”准考证,如遗失须于6月14日16:00前到主楼A区102室补办。 2.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卡、户籍证明或护照。 无身份证原件者,如果户籍在北京师范大学,请到保卫处户籍科借用本人户籍卡;或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户籍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贴有近期免冠照片、注有身份证号码信息、压盖户籍章的户籍证明。 3.学生证(卡)原件: 学生证原件:指学籍管理部门发放的有效的纸质学生证,需有当前学期的注册信息方为有效。 学生卡原件:指信息网络中心依据学籍信息发放的“校园卡”。 无学生证原件者,请填写学籍证明(见附件),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到所属部(院、系、所)核实学籍信息后在照片上压缝加盖公章,再到学籍管理部门要求确认加盖公章。 无学生卡者,请到信息网络中心的卡务中心(学十六楼一层)办理补卡。 4.四级成绩证明原件: 四级成绩证明是指由“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发放的四级证书、四级成绩单[成绩达到425分]或四级成绩证明[成绩达到425分]。 对于此前在我校考点参加英语四级考试,现英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单原件遗失,并已向上海“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邮寄申请补办“成绩证明”,但尚未收到其寄回“成绩证明”的考生,可携带邮寄凭证和准考证,在6月14日16:00之前,到主楼A区102室办理参加本次考试的英语四级成绩说明。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秉承诚实、诚信的态度参加考试,遵守所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之承诺,对任何违规、作弊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二)四级考生必须在上午9:00之前入场,上午9:00(含)以后到场的视为迟到,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六级考生必须在下午15:00之前入场;下午15:00(含)以后到场的视为迟到,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三)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中途退场,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 (四)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带好考试所需文具。特别提示:除考试所需证件及文具外,不得携带其他任何物品入场,包括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和电子装置等。 考试的听力部分试题内容采取录音机放音的方式播放。考场内已安装计时钟表,考生无须携带计时工具。 附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专用学籍证明 公共资源服务中心 2013年6月3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