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评审组相关培养单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现已启动。本学期启用新的研究生学位系统。具体登陆路径: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在“学籍管理与常用链接” 栏下点击 “研究生院管理系统”→“研究生学位系统”→(硕士论文送审/提交答辩申请)。
为强化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 继续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具体要求执行《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师研学位[2015]第04号)》。
本学期答辩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和附表,各专业学位评审组及培养单位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本学期专业学位授予工作。
本学期拟申请专业硕士学位者,需及时关注本人所在培养单位关于答辩工作的具体安排,按要求完成各项申请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10-58803016,dywang@bnu.edu.cn)
吴老师(技术支持,电话:010-58807820,hlwu.bnu@gmail.com)
附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要求
附表: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表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处
2015年3月12日
附件: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要求
一、答辩申请人需完成事项
1.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排版(文科参照执行),必须双面打印,字数一般应在二至五万之间,中外文摘要一般不超过一千字(词)。详细规则请在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学位学科导师栏目下,学位授予→学术型研究生-学位工作→常用下载)。
2.学位信息采集
①申请学位条件:已完成本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任务,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可申请学位。
②学位信息采集:3月30日以前,登陆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学籍管理与常用链接”→“研究生院管理系统”→ “研究生学位系统”→学位信息采集。学位信息是学位备案的必要内容,必须完整填写、保存并提交(注:学位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连续8位出生日期,若不能登陆,请电话咨询吴老师:58807820)。
③登记科研成果:登陆“研究生学位系统”→登记科研成果,填写、保存并提交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信息(是否要求发表论文执行相关学位分会的规定)。
3.答辩材料
①下载打印(研究生学位系统→我的申请→常用下载):《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答辩申请表、答辩情况表、评审组意见表(A4,双面打印,各一式3份)。
②在培养单位领取:A.评议书、B.学位审批材料封皮(科技、人事、培养单位档案各1份)、C.论文封皮、D.学籍表(双证生)、E.成绩单(培养处审核盖章)、F.毕业生登记表(双证生)等。
4.论文检测与送审
申请人于4月15日前将论文全文电子版(命名:zs_姓名_学号)提交至lly@bnu.edu.cn进行检测。
申请人将论文送审审批表、检测报告(简洁版)及论文送交导师审阅,经导师审定并在《论文送审审批表》中签署同意送审意见后,按培养单位的具体要求印刷装订纸质文本,4月30日前由培养单位进行送审。
5.论文答辩
①提交答辩申请:学位论文通过评审后,登陆“研究生学位系统” →“提交答辩申请”,录入、保存并提交相关信息,下载《答辩申请表》(空缺内容可打印后补填,亦可按2①下载空表)。
②申请答辩截止日:5月20日为申请答辩截止日,经培养单位审核后,将下列材料夹在科技档案封皮内送交学位办复核:A.学籍表(一式3份,双证生)、B.申请表(一式3份)、C.成绩单(培养处盖章)、D.评议书(原件)、E.论文送审审批表(附简洁版检测报告)。
③答辩截止日:6月1日为答辩截止日。
6.提交电子版论文(终版)
通过答辩后,申请人登陆 “研究生学位系统” →离校相关(上传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必须与印刷版一致)。另登陆学校图书馆网站,在“学位论文提交系统”中提交论文电子版。
7. 图像信息采集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使用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并由中国图片社拍摄的照片(图像采集时间3月2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拍摄照片的研究生,请咨询研究生院学籍办(电话:58808883)。根据学籍办的具体要求,可自行就近到中国图片社总社或各地分社拍摄(总社: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电话:010-63072284 、63072295)。自行到中国图片社拍摄的,须同取电子版及纸质版照片,并将照片电子版及两张两寸正面免冠彩照送交所在培养单位。
附表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表
日期与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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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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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前
提交学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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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拟答辩研究生登陆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学籍管理与常用链接”→“研究生院管理系统”→ “研究生学位系统”,登陆后分别填写、保存并提交学位信息、科研成果;
②准备相关学位申请材料(详见答辩工作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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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前
提交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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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按培养单位指定邮箱提交论文全文电子版(命名:zs_姓名_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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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学位论文
检测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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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各培养单位通过“学位论文检测系统”检测学位论文;
②导师审阅申请人学位论文及检测报告,在《论文送审审批表》中签署意见,确定是否同意送审;
③申请人按要求印刷并装订学位论文,将论文纸质文本送交培养单位;
④各培养单位组织论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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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前
提交答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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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论文通过评审后,申请人登陆“研究生学位系统” →“提交答辩申请”,录入、保存并提交相关信息,按《学位审批材料》目录与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②各培养单位审核答辩材料,在《答辩申请表》相关栏目签署单位及评审组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在“研究生学位系统”中审核申请信息、标注审核结论并将申请人的答辩状态提交至“研院审核”;
③学位办审核答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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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学位论文
答辩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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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通过答辩后,申请人登陆“研究生学位系统” →离校相关→上传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必须与印刷版一致),另在校图书馆网站提交论文;
②各培养单位在学位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将申请人的答辩状态提交至“评审组审核”、 下载“评审组表决票”;
③学位办对通过答辩的论文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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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前
评审组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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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各专业学位评审组审议、表决学位授予等事项,在学位系统中录入表决结果,下载“评审组表决结果汇总表”,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学位办;
②下载汇总表后,将申请人答辩状态提交至“分委会表决”;
③将下列拟授专硕学位研究生的科技档案及二本学位论文送交学位办:
A.答辩委员会或评审组非全票通过者,B.存在争议问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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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分会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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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授予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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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中下旬
校学位评定
委员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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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位授予等事项;
②学位办印发《毕业与学位审批表》(双证)或《学位审批表》(单证)各一式3份;
③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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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前
整理档案
送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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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按要求整理档案与论文:
①科技档案(双证生含材料1-9,单证生含材料2-9)暂存本单位;
②双证生人事档案(含材料1-8)送交档案馆人事科,免费师范生及单证生人事档案装袋密封,由研究生本人转交工作单位相关负责部门;
③各单位按要求整理并妥存培养单位档案;
④一套印刷版专硕学位论文送交校图书馆(图书馆新馆2层B区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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