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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报考必读【报考点】
发布日期: 2017-10-10  浏览次数:

1、请考生认真阅读《2018年北京市网报公告》以及《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选择我校为报考点。
 

  由于我校考位有限,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只接收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报名:(1)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户口或者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往届生;(3)报考北师单独考试的考生。 

2、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nu.edu.cn),查阅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说明,确定本人符合规定后于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yz.chsi.cn/)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并进行网上支付(本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考生未按要求报名,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致使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考生须以真实合法身份报考(包括姓名、证件号码),不能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用以前的曾用姓名或证件号码报名。考生须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考生须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在报名期间,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会不定期公布硕士网上报名部分错误清单,请考生关注。相关考生核实网报信息,有误者务必进行网上修改。
 

3、现场确认 

 所有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且符合规定的考生均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0日-12日。
 

(2)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以及其它报考点所需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携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若为境外学位学历获得者,则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如果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4、准考证由考生于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请经常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浏览招生信息,届时初试成绩、复试分数线、复试须知等信息会及时在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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