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2014级新生保险自愿原则】关于2014级研究生新生办理保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15  浏览次数:


              详见研工部网站  http://ygb.bnu.edu.cn/swgl/xsbx/84983.htm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在享受公费医疗(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专业硕士)之外,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校园事故、伤残或死亡等情况下,研究生及其家庭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我校特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提供学生平安保险。推荐研究生新生在自愿的原则下积极购买该保险。关于此险种的有关条款概述见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2014年保险方案》
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保险对象:2014级全体研究生新生
二、保险期限与保险费
每人每年50元,一次性交费至毕业当年,即2014级研究生每人50*2 / 3 / 5年=100/150/250元。
三、办理程序与方法
1. 以院系为单位统计投保研究生,并收取保费。
2. 915日(周一)前通过数字校园学生管理系统(研究生)上报保险学生电子名单,并导出和打印电子名单,在打印名单上加盖公章。(网址:http://szxy.bnu.edu.cn/bnuyy
3. 918日(周四)9:00-15:00到研究生工作处办公室(主楼A206A)将加盖院系公章的纸质名单和保费交保险公司。
4. 保险公司将在投保学生材料审核结束后,给每位投保学生发放一张保险联络卡。


     

    Copyright©2011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网站设计与开发:北京师范大学信息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