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2014级新生】关于学费缴纳问题
发布日期: 2014-06-27  浏览次数:

 
 2014级新生请于201491日前到当地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向银行卡中存入(汇入)应缴学费金额再加10元(多存10元是为了扣款顺利)。银行卡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学校将在201491日从银行卡中划出你应交的费用。正式收费收据请在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到学部院系新生报到处领取。
    如果实在不能通过中国银行卡缴费,请自带现金或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借记卡、信用卡均可,无手续费)于报到日到北京师范大学新生收费处缴费。现场交费时请提前出示录取通知书或印有学生证号的银行卡信封。携带现金务必注意安全。
    无法在报到日交费的学生,请于工作日的8:30-11:00,14:00-16:00到财经处信息综合科(205室)补交学费。
    学费收据是学生交费的唯一正式凭证等同于发票(报销凭证)。学生如发生退费等相关事项,必须提交学费收据及相关文件,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请务必妥善保存收据,遗失不补。
    注:脱产应缴第一年学费6.9万元+10
        在职应缴第一年学费4.6万元+10
        需要转户口的“非定向”学生,请在报到时携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

 

Copyright©2011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网站设计与开发:北京师范大学信息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