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自贸协定谈判于2015年12月启动,并于2017年9月结束。《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内容,实现了全面、高水平和互利共赢的谈判目标,将为双方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有助于促进双方深化有关领域务实合作,不断增进两国企业和人民福祉。
在货物贸易方面,双方同意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税目数和进口额占比均接近96%,我国对马出口的绝大部分工业品及花卉、蔬菜等农产品将从中获益。马方绝大部分鱼水产品等优势出口产品也将享受零关税待遇。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将在各自世贸组织承诺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部门。在投资方面,双方承诺相互给予对方投资者及其投资以准入后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鼓励双向投资并为其提供便利和有效保护。与此同时,双方还在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
《协定》签署后,双方将履行相关国内程序,使中马自贸协定尽早生效实施,让协定优惠政策尽早惠及两国企业和人民。(来源:中国商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