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出要求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组织关系必须转出。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一般转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确有困难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包括准备升学、公务员考试等)
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即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留校工作或继续学习的毕业生党员
在学校组工平台上,先将毕业学号按程序转出。在开学或入职后,凭新的工号或学号登录平台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工作保研的学生事务助理,用教工账号填写转入信息(不用学生账号)。
(四)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
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原籍,组织关系转出确有困难的,本人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保留时间和出国时间应一致,一般不超过5年。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处理。
1. 办理流程: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在出国(境)前,登录学校组工平台,进入“党建综合管理→党员出国(境)申请组织关系暂留”,(上传①本人签名的暂留申请书、②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邀请函)),所在支部审核并由学院党委审批。
2. 日常管理:在出国境期间,暂留学生本人应积极主动与学院党委保持联络,每半年至少联系1次,积极汇报思想状况和学习工作情况。
注意:(1)预计6月20日之前能够转正但尚未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会召开后待学校组工系统变更为正式党员后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2)2025年6月20日前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必须办理,否则离校系统无法通过,影响领取学位证和毕业证。
二、转出流程
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和暂留,需要在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和“党员E先锋”两个平台办理。毕业生只需要在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http://zzbgz.bnu.edu.cn/,账号和密码同数字京师)上提出申请即可,党员E先锋的转出由学院党委负责统一办理。
(一)组织关系转往京内单位和京外有系统单位的
使用“党员E先锋”系统转往京内的毕业生、使用全国党员系统且已对接“党员E先锋”平台的转往京外的毕业生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必须选择线上转出。无需打印纸质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本人登录学校组工平台,填写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学院党委进行审批。
1.提前和转入单位确定好两个信息:转入单位抬头和转入单位
转京内:转入单位必须精确到党支部(即填写该支部在“党员E先锋”系统里的党支部全称),并务必在转入单位处备注该支部在“党员E先锋”系统中的组织编码,转入单位抬头为转入党支部所在党委。
转京外:转入单位抬头必须是区县级以上党组织,转入单位为组织关系实际转入党组织。如果是在全国党员系统转接,请务必在转入单位处备注这个系统可以接收你的党组织的组织编码。
2.所属年份:2025
3.转出单位: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4.转出单位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5.转出单位联系电话:010-58802170
6.转出单位传真:010-58804788
7.党费缴纳至年月:2025-06
8.介绍信有效期天数:京内30天,京外90天
9.办理时间:2025-06-30
注:当前全国各省份均已接通全国党员系统,所有党员原则上均应进行线上转接,接收方线上接收无权限或有“党员 E 先锋”技术困难的,可联系学院党委徐老师处理。
(二)组织关系转往京外无系统单位的(含在京部分国家部委、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
使用全国党员系统但未对接“党员E先锋”平台的转往京外的毕业生办理组织关系转出,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本人登录学校组工平台,填写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学院党委进行审批。
1.提前和转入单位确定好两个信息:转入单位抬头和转入单位
转入单位抬头必须是区县级以上党组织,转入单位为组织关系实际转入单位。
2.所属年份:2025
3.转出单位: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4.转出单位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5.转出单位联系电话:010-58802170
6.转出单位传真:010-58804788
7.党费缴纳至年月:2025-06
8.介绍信有效期天数:京外90天
9.办理时间:2025-06-30
只用纸质版介绍信转接组织关系的同学填好转出系统后请及时关注学院介绍信领取通知,并需在有效期内(一般为90天)携带纸质介绍信到转入单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并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扫描件发送到jgfdw@bnu.edu.cn,或快递到学院党委(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经管学院后主楼1620,经管学院党委(收),010-58802170,封面请注明介绍信回执,暑假期间只接收邮件,不收取快递)。
特别注意:请在询问用人单位组织关系转接信息时,务必同时与用人单位确认,对方接受党组织转入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并在6月20日前及时联系学院老师进行办理,特别是党员档案,一旦学院转交至档案馆,党员材料将无法复印、扫描、拍照、借出!!!
关于组织关系转接,同学们有任何问题,请6月5日15:00前填写问卷,学院党委将在6月6日统一进行答疑。https://www.wjx.cn/vm/QyqfKpw.aspx#
联系人:
徐凯歌,010-58804371
王骏,010-58802170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