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对接学生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师经管党委发〔2021〕001号)
(2021年1月20日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会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字通〔2018〕10号),中组部、教育部党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组字通〔2018〕10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支部建设年”的工作要求以及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规范的通知》,特制订《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对接学生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1.总体思路
学院党委明确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各师生党支部的理论业务培训;塑造一支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负总责,学院党建组织员主要协调,学生党支部理论学习导师指引,全体教师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广泛参与的对接学生党支部的工作队伍;各党支部落实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严格对标工作标准,健全督导考核机制。
2.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育人,通过点对点教育和面对面指导推动支部工作“合规”、“达标”;完善协同合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
二、工作架构
根据中组部、教育部《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中“确保每个师生党支部都有人经常联系、及时指导”的要求,学院对接学生党支部的工作架构具体如下:
层级 |
职务 |
工作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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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学院党委副书记 |
对学生党建整体工作负总责,负责对接学生党支部工作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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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学院党建组织员 |
负责学生党建工作、负责学生党员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和调研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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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教工党支部书记 |
统筹安排教师党员做好对接学生党支部的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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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建组织员 |
配合理论学习导师做好教育培训工作,配合教师党员做好相关对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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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师生党支部全体党员 |
(学院党委委员、党政领导干部和教工党支部书记对接学生党支部的具体安排每学期初下发至各党支部)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内容
对接学生党支部的学院党委委员、党政领导干部和教工党支部书记需要做好如下工作:
1.思想引领与理论教育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学生政治引领和价值塑造,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学生政治把关和思想教育;开展党员教育,了解学生党员思想动态,形成教育引导常态;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等,及时联系支部沟通,注重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作用。
2.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
包括:(1)落实组织建设,指导组建学生党支部、设立党小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指导组织生活,指导学生党支部按要求召开“三会一课”,参加学生党支部党员大会,敦促学生党员过好党内组织生活;(3)做好党员发展,熟悉发展党员要求、标准、程序,做学生党员入党介绍人,参加学生党员发展大会,把好入口关。
对接学生党支部的教师党员需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支部党员发展大会或其它“三会一课”活动,填写《学生党支部指导联系工作记录》(见附件)。对接教师党员在参加支部活动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侧重工作规范,遇有不合规不达标的情况需现场提出,并在《学生党支部指导联系工作记录》中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学生组织员,由学院党委继续督促改进。
(二)考评机制
1.考评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
学院党委根据情况,在学院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党支委)评选、支部年终述职考评等时间节点,对学生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开展常态督导,重点对学生党员发展档案、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
2.考评教工党支部和教师党员
学院党委将对《学生党支部指导联系工作记录》完成情况开展常态督导,并将教师党员对接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支部年终述职评优的重要依据。
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