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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高明华、蔡卫星、赵旋等:《中国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报告2015》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量:

高明华、蔡卫星、赵旋等:《中国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报告2015》,国家“十二五”重点图书,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11月。

简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批准号14ZDA025)阶段性成果;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批准号:12AZD059)阶段性成果;国家“985”项目年度最终成果。

《中国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报告2015》是国内首次全样本、全方位、多角度评价中国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的研究报告。

报告以国际通行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规范,同时考虑中国立法和执法状况,设计了四个一级指标(即知情权、决策与监督权、收益权和维权环境)、37个二级指标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指标体系,运用公开数据和科学方法,计算出了20142514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并从总体、行业、地区、所有制、上市板块等角度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进行了排名和比较。进而加入产权性质,从公司绩效、资本结构、代理成本、股价崩盘风险、盈余管理、自愿性信息披露方面验证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的有效性。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旨在对中国已上市和计划上市公司发挥导向作用,是监管机构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立法和执法的重要参考,是公司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依据。尤其是,它对于中小投资者有效履行对公司的决策权和监督权,保证自己的知情权和收益权,降低中小投资者投资风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有效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助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本报告特色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1)以指数形式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进行客观评价可使不同公司能够互相比较;(2)指标体系设计借鉴国际通行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规范,划分为权利行使和权利行使保障;(3)全样本评价,避免了抽样研究的主观性,全样本研究的结论和排序更加严肃和权威;(4)全面考虑了行业、地区和所有制等方面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差异;(5)数据来源公开可得,使得评价具有连续性,评价对象具有高度稳定性,评价结果具有高度客观性;(6)评价标准全公开,评价结果可验证;(7)多方面验证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的有效性,克服了只进行简单统计分析的局限性。

迄今为止,高明华教授已主持出版中国公司治理指数报告614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