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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实:努力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例
发布时间:2018-09-25       浏览量: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论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时,提出了从2020年到2035年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对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行进的中国来说,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逐步成为一个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提高,意味着收入分配状况持续改善、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意味着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的目标具有更加坚实的基础。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例,需要在以下几方面作出不懈努力。

保持经济增长速度。根据我们的测算,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只有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才会稳定提高;如果经济增长速度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就会下降。因此,保持必要的经济增长速度,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具有基础性作用。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中等收入群体比例的提高不仅依赖于居民收入增长,还依赖于收入分配状况的改善。从2008年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出现了缩小势头,这主要归功于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应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为持续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提供制度保障。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现有的中等收入群体数量尚不够稳定,他们中一些人的收入可能因工作变动、失业、家庭变故等不确定因素而受到严重影响,甚至成为低收入者。对此,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防止社会成员因疾病、失业、家庭变故、年老等陷入生活困境。

大力培养中等收入群体的新生力量。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目前属于低收入群体的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这些人包括农民工、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经营者、低工资就业者、农村多种经营者、乡镇企业工人等。特别是城镇中的农民工,他们的数量已占到城镇就业人员的1/3左右,最有潜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应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强政策扶持,促使其就业保持稳定、职业不断升级、技能不断提高,享受到与城镇职工相同的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帮助他们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总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稳定的社会人群基础,中等收入群体无疑是这个人群的主体成员。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有必要围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

来源:《人民日报》,201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