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日期: 2016-11-08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认真落实《北京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京办发(2014)24号)安排,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落地生根,积极响应市委教工委决定每年在北京高校大学生中普遍开展一次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的活动要求。现面向全体研究生班级开展“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字的认知、认同,引导广大讲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

二、活动主题

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活动时间

2016年首次活动安排在11月进行,此后每年应在9月进行。

四、活动安排

1.班会形式:各个年级、各个专业辅导员及班主任应积极组织学生,通过主题演讲、集体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召开主题班会,引导学生进一步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

2.班会内容: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重点突出的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进行理解与践行。

3.班会要求:融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于一体,活动期间全体辅导员、班主任须组织所带学生广泛开展,确保教育的全覆盖和实效性。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院系应高度重视该专题活动,将其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和手段,纳入学生工作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广泛动员,重在实效。鼓励各院系组织全体学生参加,引导学生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内涵和要求,自觉将其作为日常学习、生活等的基本准则。各院系可通过申请班级活动的形式予以申报,研究生工作处将根据活动计划及方案规划予以相应经费的支持。

3加强督导,抓好落实。教育学部及各学院要加强对主题班会的指导,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并及时予以总结反馈。研究生工作处将于每年12月对各院系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4.各学院在开展主题班会后,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21日前将总结材料,包括5张照片与800字的学院班会总结,报送至jgfdw@bnu.edu.cn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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