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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29  浏览次数:


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增强研究生实践工作能力,为家庭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贯彻落实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实施方案》,特发布此通知。

 

一、勤工助学岗位要求

(一)本科生应符合以下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 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3. 工作积极、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4. 学习刻苦,思想进步,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5.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优先。

 

(二)选聘的研究生助管,须符合以下基本申请条件:

1. 政治素质合格,无违纪行为;

2. 学业成绩较好,无考试成绩不合格情况;

3. 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并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4.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

 

二、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招聘岗位

负责教师

联系电话

分党委办公室

王骏

58802170

分团委办公室

常欣扬

58802891

学院办公室

李婷婷

58807847

MBA中心

方宣文

58804054

研究生教务

李瑛淑

58805095

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李丽雅

58804314

金融实验室

沈岩

58806092

 

注:申请同学请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意向部门一栏,填写上述招聘岗位名称。

 

三、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办法

申请同学填写《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993日(周)下午18:00前将电子版(邮件主题以及附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学号+专业+勤工助学申请表”)发送至jgxyqgzx@163.com。

参与勤工助学的同学须参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如已参加,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勤工助学上岗证编号;未参加者,可在新学期学生资助中心通知后报名参加。符合条件同学将参与后续招聘与培训,请保持手机畅通。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

2019年8月29日


  姓名+学号+专业+勤工助学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