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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师范大学NITORI国际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3-25  浏览次数:


各2016级、2017级本科同学: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为国际友好关系作出贡献,学校和似鸟国际奖学财团联合设立“NITORI国际奖学金”:

 

一、奖学金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NITORI国际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10000元/人,全校共5人。

三、基本申请条件

1.评奖对象为大二、大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期间,在外交换留学的学生);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

3.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

4.热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表现。

四、成绩要求

1.入校以来学习成绩和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前10%;

2.入校以来学习成绩和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在促进国际友好关系上做出贡献,或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具体标准见附则)。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请有意愿申报的同学填写《NITORI国际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NITORI国际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附个人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2.材料提交

《NITORI国际奖学金申请表》和其他个人成果证明的纸质版于4月1日9:00前送至学院分党委办公室(京师大厦9410),同时将《NITORI国际奖学金申请表》、《NITORI国际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s_jzxj@126.com,邮件命名为“NITORI国际奖学金+姓名+年级+专业”。

3.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全部申请材料汇总后,统一进行评选。并在评选完成后进行公示。

 

 

附则: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促进国际友好关系上做出贡献,或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学生如在促进国际友好关系上做出贡献,在个人国际化发展、学校国际化建设方面或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NITORI国际奖学金申请表.xlsx
  NITORI国际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