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网站

关于2016级本科生实践与创新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3-21  浏览次数:


各位2016级本科生:

依据《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实践与创新学分认定程序及实施办法》(附件1),现进行第一次学分认定。请各位同学准备认定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班长处,各班于3月26日(下周二)17:30之前将认定材料统一提交,其中,认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的材料提交至学院分团委办公室(京师大厦9410),认定“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学分的材料提交至本科教务办公室(后主楼1616)。

 

联系电话: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 58802891

“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学分 58806890


  2016级本科生实践与创新学分认定程序及实施办法.pdf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证明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