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网站

关于评选2018年度阳光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18  浏览次数:


“阳光助学金”由李娜女士和朱松先生出资设立,资助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贫困学生,希望他们对前景充满希望,生活更加阳光,勤奋学习,完成学业,成为社会栋梁,报效祖国。

 

一、评选对象及金额

阳光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大学2018级本科新生,资助金额为每人6000元人民币。

实行年度复审制度,符合复审条件的可获连续资助(最多4年)。

 

二、评选条件

1.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18级本科新生;

2.家庭贫困;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4.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自愿申请并填写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阳光助学金申请表》,请于122115:00之前将电子版发到bs_jzxj@126.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到学院分党委(京师大厦9410室)。

2.学院评审

学院学生管理部门汇总、审核所有申请学生的材料,初定助学金名单,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

3.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如查有不实或有违纪现象,学校有权取消所获奖项并追回其所享受的助学金。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党委

                                       2017年12月18日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阳光助学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