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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总结和考核评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27  浏览次数:


 关于2017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总结和考核评优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勤工助学学生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学生资助中心特在全校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下简称“本学期”)勤工助学总结和考核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和评优范围

1.       考核范围

全体在本学期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如不参加考核将取消下学期勤工助学资格。

2.       评优范围

优秀个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本学期内持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少于3个月。

2)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够按照要求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工作纪律,无无故缺勤记录,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受到设岗教师和设岗部门的充分肯定。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生活俭朴,自立自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评选程序和材料要求

1.       所有勤工助学学生均需填写:

《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所有勤工助学学生本人填写;设岗教师打分、评价。

2.       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需填写:

1《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考核表》纸质版——勤工助学学生本人填写;设岗教师打分、评价,并勾选推荐该学生为优秀个人。

2一篇工作案例或工作感想:电子版,不少于1000字(无工作案例或工作感想将取消优秀个人称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择优整理成册并宣传推广。

3《设岗单位-姓名-勤工助学优秀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1815日(星期五)17:30交至分党委办公室(京师大厦9410),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jgxyqgzx@163.com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为“姓名+学号+勤工助学优秀个人感想/信息汇总表

过期不交视为放弃。学院汇总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心核实公示后将为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附件2:勤工助学优秀个人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