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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团委优秀个人、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24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校团委于11月下旬开展2016-2017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二等)、优秀个人(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评选工作。评选范围为2014-2016级本科生与2015、2016级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124日(周五)—28日(周二),各团支部内部自评,按照校团委评奖评优条例和相应名额分配初步确定名单。申请人填写相应表格,提交申请材料,请统一将申请表命名为“学号+姓名+奖励类型”,如“201611031111张三优秀团员”。

 1128日(周二)17点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申请表(附1)和汇总表(附2)纸质版交至学院分党委办公室京师大厦9410,并将申请表以及汇总表电子版打包之后将邮件和附件均以“年级+专业+团委评优材料”命名发至bs_jzxj@126.com

二、评选说明

1.评选要求

1)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应获得当年京师奖学金(包括荣誉奖学金)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申请者原则上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年终综合测评达到合格以上。

2)优秀个人及单项奖的评选要严格审查参评学生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若发现不合格申报者,取消其资格且不再替换。

3)各奖项评选办法、申请表格见附件。申请表格要认真、完整、如实填写。

4)单项奖学金中,志愿服务奖和文体之星奖由校团委各直属学生团体统一评选,学院不进行名额分配,各团支部请勿提交相关材料。
(5)所有2014-2016年级团支部均需提交优秀团支部材料,由分团委进行材料评比后确定二等优秀团支部,如有团支部不提交申报材料,本团支部个人评优名额取消。

2.名额分配说明

   1)优秀团员名额按照各团支部参评团员总数的5%确定。

   2)社会工作奖名额按照各学部院系参评本科生总数的5%和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确定。

   3)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联系人: 张璇 58807907

                                     bs_jzxj@126.com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2017-11-24


  附件6.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团委奖学金名额分配.xlsx
  附件5: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单项奖学金的办法.docx
  附件4: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优秀集体及个人的办法.docx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团支部(二等)申请表(学部院系使用).doc
  附件2:2016-2017学年度共青团系统评奖评奖汇总表.doc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共青团优秀个人奖项及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学部院系使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