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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学生活动请款报销程序
发布日期: 2017-04-22  浏览次数:


(一)请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 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所有报销单据须经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办公室主任签字,报销时需携主席签字的预算;

2. 学院分团委、各社团、班级报销举办活动的费用支出时,应打印活动策划案(含支出明细),交由分团委书记常欣扬老师审批通过后方可报账。

(二)报销管理程序

1. 报销时间:每周三下午15:30-17:30

2. 报销地点:京师大厦四层 9410

3. 报销流程:

1)报销人员按规范粘贴、整理好发票,填写报销清单;

2)由分团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并确认预算;

3)登记电子版报销明细;

4)报账成功后,所报款项打入负责人学生卡账户,请负责人及时查阅数字京师财务报销平台,确认报销款项。

(三)报销注意事项

1. 学生活动申请学校活动经费的,学院将负责报销超出学校审批范围的金额,不再全额报销活动经费;

2. 学生活动经费报销一事一报,如发票不符合规定或未凑齐发票时不予报销。


  附七:调研证明
  附六:差旅报销样板
  附五:报销发票粘贴样板
  附四:申请单
  附三:报销用纸
  附二:电子版报销明细内容
  附一:报销所用发票要求
  附八:市政交通一卡通费用报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