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践】关于赴海洋人才港实习实践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6-19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与教育部、地方政府共建涉海高校协议精神,支持共建高校学生进入海洋系统实习实践,加强优秀海洋人才的引进培养,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了海洋人才港工程。2013年,首批21家海洋人才港在国家海洋局局属事业单位和地方海洋厅局正式挂牌成立并提供学生实习实践机会,现将海洋人才港报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首批21家海洋人才港面向高校提供实习岗位177,计划接收学生人数386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二)热爱海洋事业,关心海洋工作;

(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五)身体健康。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学生请于617日—24日登陆“国家海洋人才网”(www.ohrc.org.cn),查询浏览2013年海洋人才港计划接收实习岗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二)人才港单位审核接收

625日—27日各海洋人才港单位审核接收实习学生。

(三)接收名单公示

628日,接收人员名单将在“国家海洋人才网”公示。

(四)上岗实习

海洋人才港单位将及时联系招收的学生,协商确定具体实习时间,组织安排相关学生参加实习。

 

四、注意事项

(一)海洋人才港单位将为参加实习学生提供食宿、交通等方面的必要条件。

(二)请高校组织报名同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实习资格。

(三)请各高校加强对参加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

请各高校通知教务、团委、就业指导等有关部门组织优秀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实习,并对实习实践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

联系 人:南 

联系电话:010-68037739

 

国家海洋局人事司

20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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